邮箱:admin@youweb.com
手机:13800000000
电话:400-123-456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发布时间:2023-09-28 21:41:13 人气:
在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对阳台的相关表述如下:
2.0.16阳台的定义: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在其条文说明中关于阳台的说明:
3.0.18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在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中对阳台相关表述有了变化:
2.0.22阳台定义: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在其条文说明中关于面积计算说明:
3.0.21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根据新旧规范对阳台定义规范的变化,在最新的规范中对阳台的界定由原来的“建筑空间”改为了“室外空间”。因此,封闭式阳台,无论其位于主体结构内外,不符合最新阳台的定义,应按照全面积计算。装有栏杆或栏板的不封闭式阳台,而应按照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封闭式阳台
不封闭式阳台
1:砖混结构:通常以外墙(即围护结构,包括墙、门、窗)来判断,外墙以内为主体结构,外墙以外为主体结构外。
如下图为砖混结构,以外墙外边线外,按照1/2计算阳台面积。
2:框架结构:柱梁体系之内为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柱梁体系之外为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
3:剪力墙结构:情况比较复杂,分四类。
(1)如阳台在剪力墙包围之内,则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
(2)如相对两侧均为剪力墙时,也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
(3)如相对两侧仅一侧为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
(4)如相对两侧均无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
4: 阳台处剪力墙与框架混合时,分两种情况:
(1)角柱为受力结构,根基落地,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
(2)角柱仅为造型,无根基,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
5: 主体内外结合的阳台,面积分别计算。
下图中阳台一部分在主体结构内,一部分在主体结构外,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柱外侧为界,上面部分属于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下面部分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