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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1-08 06:06:36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12 18:08:29来源:
天津美术学院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日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美术学学科的专业特点,特制定全日制艺术硕士(MFA)美术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科领域:
美术
1、国画2、油画3、版画4、雕塑
 
二、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美术创作技能和系统专业知识、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美术专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美术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美术专业知识、高水平的美术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美术实践经历;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有五年以上美术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设计奖励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采用全国联考和天津美术学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及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    
 1. 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联考内容含艺术学基础和英语,重在考查考生的艺术综合素质;
2. 复试由天津美术学院单独组织:复试内容含美术专业素质、美术专业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知识,重在考核考生的美术专业水平。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设计能力的培养。
(二)在培养过程中应突出美术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美术专业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以课程学习为主,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五、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习年限:3年(因故延期者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二)学习方式:脱产学习。
 
六、课程设置:
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分为共同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三大类,总学分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共同课程集中在前1年,专业方向课程贯穿全学程。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一)共同课:(8学分)
共同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美术作品的能力。
(1)、科学社会主义(2学分)
(2)、美学概论(2学分)
(3)、英语  (4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36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达到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基本规格的保证。其涵盖专业主科和专业领域课。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美术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美术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美术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主要体现美术学学科对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业务能力的要求。
美术专业必修课程设置8门。其中:
1、专业方向创作与研习及技能实践类课程20学分(专业主科);
(1)、绘画造型基础研究 (5学分)
(2)、创作实践(5学分 包括在学期间两次展览)
(3)、毕业论文(5学分)
(4)、毕业创作(5学分)
2、专业理论类课程6 学分(专业主科);
(1)、中国画论(3学分)
(2)、比较美术(3学分)
3、专业主科相关课程10 学分。
(1)、艺术考察(5学分)
(2)、学术论文(5学分)
(三)选修课:(6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和普通选修课,以扩大学生的艺术视野和知识面为目的。
选修课程设置3门,每门课程2学分。
(1)、油画基础研究     2学分
(2)、版画基础研究      2学分
(3)、雕塑基础研究      2学分
 
八、考试要求:
(一)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共同课和专业必修课程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二)艺术实践、专题讨论、文献阅读、研习报告、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作业(包括读书报告、专题讨论、文献阅读、艺术实践的数量与质量)的情况进行考查,并由指导教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记入学习档案。
(三)考核(考试或考查)及格与不及格,以百分制记分。考核不及格应当由本人写出补考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允许补考一次。整个学习期间,补考不及格超过一门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申请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专业学位的资格。
 
九、毕业考核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考核
学位申请者在修满50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美术作品展示和论文答辩。
1.实践展示水平是全日制艺术硕士(MFA)美术专业学位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每位申请者须按各领域方向的培养要求,在学程中的规定时间内举行不少于两次不同内容的美术作品展示(市级以上),如美术作品展览等,作品须结合本专业的特点,体现较强的专业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展示规模。
2.学位论文选题应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艺术设计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字数不低于5000字。论文开题报告,印刷格式以及体例要求必须与《天津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一致。

(二)学位授予
学位申请者在修满50学分后,其专业考核与论文答辩均通过者,经天津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天津美术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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